地震科技星火计划项目简介

点击次数:30689 更新时间:2014-07-19

 

   为贯彻落实局党组关于完善地震科技投入体系、推进地震科技创新工作的部署,在中国地震局党组的关心指导下,科学技术司会同发展与财务司研究设立了“地震科技星火计划项目”(以下简称专项),并编制了《中国地震局地震科技星火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办法于2010年11月9日经中国地震局局务会审议通过,印发执行。为使大家更好地理解专项设立的目的、组织、管理方式及相关管理规定,共同将项目执行好,现就有关情况和工作作一交流。

一、专项的主要目的

专项主要面向省(区、市)地震局,兼顾市县地震工作机构、中国地震局所属的观测和任务型事业单位科技研发需求。

一是,进一步完善地震科技结构布局

在中国地震局现有的地震科技结构布局中,基础研究领域主要有973(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扶持,关键技术领域主要有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及地震行业科研专项的支持,比较而言,在业务革新和成果推广方面,相关科技经费匮乏,专项的设立将弥补这一方面的不足,支持地震科技应用研究及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进一步完善地震科技结构布局。

二是,进一步完善地震科技投入体系

防震减灾科技投入主体包括研究所、中心及省局。目前,地震科技对研究所的科技投入力度充足,事业单位的业务性科技经费也已达到小康,但是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省局仍面临着科技经费匮乏的局面。为完善地震科技投入体系,专项的设立将主要面向省局,兼顾市县地震机构及事业单位。

三是,进一步提升省局工作科技含量

省局是承担防震减灾一线工作的主要力量,省局的地震科技是业务能力的基础支撑,是人才成长的必由之路,是成果转化的重要环节,也是必要补充和战略需要。专项的实施对提升省局工作科技含量将起到巨大推动作用。

二、专项支持方向及其管理办法的编制

(一)专项支持的方向

专项主要支持实用性强、需求紧迫的具体科技问题;具有区域特色、行业特色的科技问题;已有研究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成长。

(二)专项支持的具体形式

攻关项目:着眼于关键技术突破,资助金额不超过30万。

青年项目:侧重于人才培养储备,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

资助期限1-2年,最长不超过3年。

(三)管理办法的编制过程

管理办法由科学技术司会同发展与财务司共同编制。第一阶段通过调查研究,听取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第二阶段开展专题研究,邀请省局、研究所和直属单位的有关领导专题研究;第三阶段进行咨询评议,提请科技委进行咨询评议;第四阶段经局务会审议通过。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专项管理办法包括总则、组织管理、申请与受理、评审与批准、实施与监督检查、验收与绩效考评、成果与推广应用、奖惩、附则共九章六十二条款。

(一)组织管理

可归纳为三级四方的总体管理模式,即科技司会同发财司对专项共同管理,项目依托单位负责项目实施,项目负责人承担具体研究任务。项目依托单位对项目进行严格把关,确保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科技司、发财司负责顶层设计,从专项整体的角度进行宏观管理。

专项特别强调发挥“单位”的作用。考虑到专项主要支持实用性强、需求紧迫的具体科技问题,且科技问题需具有区域特色、行业特色,专项项目解决的地震科技问题需与地方的防震减灾工作紧密结合,因此项目需依托于省局进行管理。省局作为项目依托单位在遴选申报项目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当地的防震减灾业务工作需求;依托项目实施实现人才培养计划;结合工作需求提出项目建议,并推荐合适的项目负责人。

(二)申请与受理

星火计划项目不受理个人申请,由申报单位组织申报。申报单位为省(区、市)地震局或中国地震局所属的观测和任务型事业单位,市县地震工作部门通过所在地的省级地震部门申报。专项鼓励实质性的科技合作,鼓励省局与研究所人员的合作及项目的合作。

(三)评审与批准

评审过程需经过五个环节,包括预审、同行评议、综合评审、预算评审、中国地震局审批。根据近年来国家对预算的有关规定,加强预算管理,强调“预算评审”环节,预算评审结果与项目申报经费相差30%的项目申请,不得通过评审立项。项目申报单位需认真组织项目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共同编制经费预算,并严格按批复的预算使用项目经费。

(四)实施与监督检查

项目的实施以任务书为依据,根据综合评审和预算评审意见编报项目任务书,科技司、发财司、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签订4方合同。

加强经费管理,明确经费拨付方式。项目经费纳入预算按年度拨付,对于系统内单位,包括项目依托单位和项目参加单位,预算直接拨付至单位,市县机构和系统外单位的预算由项目依托单位横向拨付。

项目执行加强监督检查,包括年度进展报告制度,项目中期抽查制度,重要事项申报审批制度及立卷归档责任制。

(五)验收与绩效考评

项目验收包括财务验收和业务验收,由科技司会同发财司组织。经授权批准,依托单位可以对青年项目和小额攻关项目组织验收。

验收以多种形式开展验收,包括会议审查验收、网上(通信)评审验收、实地考核验收、功能演示验收。

逐步建立绩效考评制度。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以后确定立项、选择依托单位、确定预算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相关制度

管理办法还对其他相关制度作出规定,如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数据资源共享机制、科技成果登记备案制度、项目成果后评价机制、项目奖惩制度。

办法刚刚颁布,属于试行阶段。科技司和发财司将密切跟踪专项的实施过程,未来根据具体管理实践经验对办法进一步进行完善。欢迎各单位的朋友结合省局防震减灾科技工作的实际情况,向科技司、发财司反馈有关信息,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共同提高专项的管理水平,提高专项成果的产出效益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版权所有:中国地震局科学技术司、发展与财务司 | 技术支持:防灾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