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各直属单位:
依据《中国地震局地震科技星火计划管理办法》(中震科合发〔2021〕25号)规定,现就开展2022年度地震科技星火计划(以下简称“专项”)项目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项主要面向省级地震局、中国地震局业务中心(简称“省局”“中心”),兼顾市县地震工作机构的科技研发需求。专项重点支持应用研究、技术研发和成果应用服务示范,加快科技和业务融合,主要包括: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面临的实用性强、需求紧迫的具体科技问题,防震减灾工作中具有区域特色、行业特色的科技问题,已有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和示范推广。
(二)根据支持的方向,专项分为攻关项目和青年项目两个类别。攻关项目支持着眼于突破防震减灾关键技术,解决重要问题,具有较强推广应用前景的研发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着眼于解决工作中面临的实际问题,侧重于人才培养和储备。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当年项目申请截止时未满40周岁。
(三)按照发挥的作用,专项分为“自主研发”、“前店后厂”和“区域创新”三种类型。“自主研发”类项目支持解决本单位的具体科技问题,并开展应用实践。“前店后厂”类项目支持省局、中心利用专项经费,联合中国地震局直属研究所利用基本科研业务费等科研经费,共同推动科研成果在防震减灾实际工作中中试和应用示范。“区域创新”类项目支持省局、中心与中国地震局区域研究所围绕区域特色科技问题联合攻关,并开展应用推广,发挥区域研究所区域创新带动作用。
各类项目的资助期限一般为1-2年,最长不超过3年。攻关项目的预算额度一般不超过30万元,青年项目的预算额度一般不超过10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为省局、中心,市县地震工作部门通过所在地的省局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申报单位或市县地震工作机构在职的科技工作者。应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研究和实施,并具有独立承担或组织人员完成项目任务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当年只能申请一项专项项目,其主持的项目未验收前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每个项目的负责人限为一人,每人主持和参加在研项目合计不超过两项。地震系统参公管理人员不得主持或参加专项项目。
(三)申请的项目应符合如下基本要求:项目目标明确具体,技术指标可考核。完成后能够直接投入应用或具有较强应用前景。项目申请内容不得与以往已有明确成果的研究项目雷同,已经获得其他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基础理论研究、跨区域的大型基础探查、已有公共成熟技术、日常业务运维、台网台站等大型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等一般不予支持。
(四)“自主研发”类项目实行限额推荐,鼓励自筹经费配套。每个申报单位有2个项目推荐指标,区域研究所及局属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依托的申报单位增加1个项目推荐指标。如申报单位承诺为所有立项的推荐项目提供自筹经费配套,且至少占项目经费的一半,可增加2个项目推荐指标。如申报单位承诺为所有立项的推荐项目提供全部自筹经费配套,可增加4个项目推荐指标。有自筹经费配套的专项项目,须在预算中体现,其项目管理及经费管理按照专项管理办法管理。
(五)“前店后厂”类项目鼓励省局、中心与直属研究所联合提出申请,省局、中心作为申报单位,不占单位的项目推荐指标。各单位出具联合推荐意见,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及主要考核指标。研究所侧重成果的研发或再开发,省局、中心侧重成果的转化应用和示范。研究所需在联合推荐意见中做出配套项目立项承诺,如若专项项目立项,研究所同期利用研究所基本科研业务费等经费配合做好立项,按照“分别立项,各自管理”的方式,做好研究所科研项目管理,支持专项项目实施。
(六)“区域创新”类项目支持省局、中心与区域研究所依托的省局联合提出申请,任一单位作为申报单位,不占单位的项目推荐指标。各单位出具联合推荐意见,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及主要考核指标。项目申请内容应紧密围绕区域研究所的科研方向。
(七)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预算,申报单位财务部门做好审核把关。项目预算编制应当根据项目任务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编制预算时应当同时编列项目其他参加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经费预算等。项目专项经费的预算评审结果与项目申报经费相差30%的项目申请,不予支持。
三、申报推荐流程
申报推荐工作主要通过专项网上管理平台http://211.71.2
33.144(以下简称“网上管理平台”)进行。
(一)征集遴选
专项项目不仅限于科技人员自发性的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单位应全面了解专项管理办法,紧密结合本单位、本地区的防震减灾工作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根据“自主研发”、“前店后厂”、“区域创新”类项目的导向,主动与合作单位沟通,有针对性的开展项目征集和设计。
对项目的遴选应结合项目推荐数量统筹考虑,择优推荐,组织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管理平台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和项目预算申请书(含预算编制说明)。
(二)推荐
项目申报单位于6月30日前通过网上管理平台提交推荐项目,并将推荐项目信息及自筹经费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联合推荐意见函报局科技司。涉密项目不得上网申报,须离线填写项目申请书,打印装订4份,由项目申报单位统一函送。
四、联系人
科学与国际合作司: 010-88015506
规划财务司: 010-88015462
平台技术支持: 13426067568
QQ群: 337872555
请将此件转发至市县地震工作部门,此通知及申请书格式可在网上管理平台下载。
附件:网上管理平台使用简要说明
中国地震局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2021年6月2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网上管理平台使用简要说明
一、登录身份:项目依托单位管理员
1.登录网址:http:// 211.71.233.114;
2.在“项目管理”栏目中对本单位及所辖市县地震机构(省局使用此功能)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
3.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网上在线提交推荐项目。
二、登录身份:项目负责人/申请人
1.登录网址:http:// 211.71.233.114;
2.首次登录时,需先进行“项目申请人注册”;
3.申请人注册资格须经项目依托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
4.“项目申请人注册”资格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线填报项目
申请材料;
5.填报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填报说明,并按要求安装相关软件
及插件;
6.填报时,请选择左侧项目内容导航栏,从上到下依次填写,
并注意及时保存;
7.填报结束后,请利用本平台提供的检查校验功能对填报内
容进行检查校验;
8.最后,进行申请书的PDF格式预览,确认无误后,在线提
交项目申请材料。